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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黄生辉、赵凯文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菲律宾卡卡湾红爵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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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3)川0131刑初98号

公诉机关蒲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生辉,曾用名黄**,男,1986年7月3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湖南省宜章县人,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宜章县,现住湖南省长沙县。因本案于2022年7月16日被蒲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7月18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2月16日被蒲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3年3月3日经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蒲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蒲江县看守所。
辩护人胡芳明,四川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凯文,男,1998年1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湖北省枣阳市人,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湖北省枣阳市。因本案于2022年7月16日被蒲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2年7月19日被蒲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23年8月9日经本院决定,由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2023年9月1日经本院决定,同日由蒲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蒲江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安琪,四川曹艺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川蒲检刑诉(2023)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犯开设赌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3年8月9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9月1日、9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登银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生辉及其辩护人胡芳明、被告人赵凯文及其指定辩护人安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1年9月份,被告人黄生辉经上家“阿强”(未到案)介绍加入“红爵娱乐”Mcall群做管理,通过微信聊天方式拉赌客加入Mcall群内,直播菲律宾赌场的百家乐赌台的方式组织网络赌博。
2021年11月份,被告人黄生辉邀约被告人赵凯文参与组织网络赌博,并让被告人赵凯文租房和招人组织网络赌博。被告人赵凯文租住长沙市长沙县××街道××华庭13栋3206房间,并以每月人民币5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的工资聘用曹鹏(另案处理)、鲁天翔(另案处理)在被告人黄生辉提供的电脑上组织网络赌博活动。2022年7月14日晚,该赌博活动被民警查获。
经对被告人黄生辉微信内赌客上分转账记录统计,在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7月12日期间,涉及赌资1024199元。
案发后,被告人黄生辉主动上缴违法所得200000元,赵凯文主动上缴违法所得50000元。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利用网络传输赌博视频,组织他人开展赌博活动,涉及赌博资金1024199元,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黄生辉辩称,其只是参与赌博,没有开设赌场。后在辩论环节,被告人黄生辉当庭自愿认罪。其辩护人辩护称,1.被告人黄生辉构成开设赌场罪无异议;2.对赌资的计算方式有异议,侦查机关统计的转账收款记录中显示的收款人不一致;3.被告人黄生辉缴纳的违法所得20万元系其在参与赌博过程中使用的赌资;4.被告人黄生辉在开设赌场过程中,主要对接总账房,处理日常事务,所起作用较小,为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5.被告人黄生辉的犯罪行为危害性小,建议酌情从轻处罚;6.被告人黄生辉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赵凯文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其辩护人辩护称,1.被告人赵凯文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本案认定赌资102万余元,但其中可能存在机器人投注上下分的情况,证据不具有唯一排他性;3.被告人赵凯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仅是领取固定工资,系从犯,依法可以减轻处罚;4.被告人赵凯文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可酌情从轻处罚;5.被告人赵凯文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好,及时退回违法所得,建议适用缓刑。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黄生辉提出排非申请,申请排除其在侦查机关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供述。被告人黄生辉提出,其在侦查机关的第一次供述笔录与其所自述的内容有较大出入,同时存在诱供和误导的情况;其在侦查机关的第二次供述笔录时间有改动痕迹,笔录上载明的时间当天,被告人黄生辉正在民警押解下,在医院做核酸检测,未做过供述。
本院召开庭前会议,针对被告人黄生辉的排非申请,公诉人出示了公安机关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黄生辉第一次供述系在长沙市治安管理支队办案区,因属于异地开展讯问,未备份讯问视频;被告人黄生辉第二次供述存在倒签讯问时间等瑕疵。
针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被告人黄生辉未提出异议,但认为该情况说明不能证实自己的供述与笔录记载内容一致,也不能证实侦查机关不存在诱供和和误导的情况。
关于排非申请,本院认为,被告人黄生辉的第一次讯问笔录载明了讯问的时间、地点和讯问人员,被告人黄生辉对以上事实无异议。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被告人黄生辉签字、捺印确认“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对无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情况,公安机关出具的说明作出了合理解释。检察机关撤回了存在程序瑕疵的被告人黄生辉的第二次供述且未在庭审中出示。为此,本院在庭审中未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在开设赌场期间,被告人赵凯文将部分赌场获利作为工资给付曹鹏18000元、给付鲁天翔8000元。
蒲江县公安局接报案后,经侦查,发现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有作案嫌疑。2022年7月15日,公安民警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小区分别将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挡获。公安民警从被告人黄生辉处查获OPPO手机1部,从被告人赵凯文处查获电脑主机2台、紫色三星手机1部。案发后,被告人黄生辉退缴200000元、被告人赵凯文退缴50000元,曹鹏退缴18000元,鲁天翔退缴8000元。上述财物均被公安机关扣押。
同案犯曹鹏、鲁天翔经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曹鹏退缴的18000元,鲁天翔退缴的8000元已经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书证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情况说明,证实2022年4月12日,蒲江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报案人在蒲江县世纪广场附近的茶楼玩耍时,通过陌生人介绍加入红爵娱乐的赌博Mcall群,后在该群进行百家乐投注赌博。经侦查,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有作案嫌疑。2022年7月15日,公安民警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小区将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挡获。
2.不起诉决定书,证实曹鹏、鲁天翔经蒲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并对曹鹏退缴的18000元,鲁天翔退缴的8000元予以没收。
3.银行卡交易明细证明,证实被告人赵凯文和黄某银行账户交易情况。
4.微信转账截图照片,证实曹鹏收到被告人赵凯文微信转账27800元,其中17800元为工资转账,10000元为被告人赵凯文收取的网络赌博的钱。鲁天翔收到被告人赵凯文微信转账8000元。
5.短信截图照片,证实被告人黄生辉经公安民警联系,向公安民警发送赌博网站直播地址。
6.手机数据恢复情况、红爵娱乐网络赌场微信群上分统计表,证实经公安民警统计,案涉赌博网站上分金额共计1024199元。该统计涉及的赌客微信名包含:“萝卜,1”“陶立,1(陶立)”“没有明天,168”“张利民,168”“Ky.悬念,168”“KK”。
7.黄生辉银行卡资金来源统计记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证实经统计,被告人黄生辉持有的兴业银行卡(尾号7112)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转入资金为3827982元。
8.赵凯文银行卡资金来源统计记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证实经统计,被告人赵凯文持有的民生银行卡(尾号8713)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20日转入资金为1210660元。
9.银行卡交易记录,证实罗若心、李毅衡、陈宝亮银行卡交易情况。
10.马某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证实马某微信交易记录。
11.电子数据,证实从被告人黄生辉的OPPO手机中提取的微信群聊天记录内容和从扣押在案的主机中提取的赌博网站数据情况。
二、勘验、检查、辨认、扣押等笔录
1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证实案发后,民警将从被告人赵凯文处查获的电脑主机2台、紫色三星手机1部、50000元,从被告人黄生辉处查获的OPPO手机1部、200000元,从曹鹏处查获的18000元,从鲁天翔处查获的8000元予以扣押。
13.搜查笔录,证实搜查赌博现场的情况。
14.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同案犯鲁天翔、曹鹏指认现场的情况。
三、证人证言
15.黄某的证言,证实黄某是黄生辉的堂叔。因黄生辉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正常办理银行卡,就让黄某帮忙办理。2018年或2019年夏天,黄某在兴业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办了一张银行卡,然后将该银行卡交给黄生辉使用。黄某没有用过该银行卡,也只把银行卡的密码告诉过黄生辉。黄生辉还用黄某的身份号码注册了两个支付宝,其中一个支付宝名称为“黄某”,支付宝账号为:1********。另一个支付宝名称为“黄某”,支付宝账号为:wan×××com。这两个账号大概是在2015年至2017年间注册的,黄某没有用过这两个支付宝账户。
16.卜某的证言,证实卜某在澳门玩的时候认识一个人,微信名叫“小可爱”。那个人教卜某下载Mcall。之后卜某就在群名叫“红爵娱乐”的群里进行百家乐外围的赌博。卜某在赌博时输了一些钱,大概十多二十万的样子。
17.王某的证言,证实王某加了微信名叫“晴天”的人的微信,“晴天”说可以介绍地方给王某玩百家乐,就把王某介绍给一个微信名叫“小可爱”的人。“小可爱”就让王某下载了Mcall。王某下载后,“小可爱”又把王某拉到群里,群的名字叫“红爵娱乐”。王某上了一万五千分,1分就是1元钱。王某赌了两次,钱输完了就没有赌了。
18.陶某的证言,证实一个和陶某一起打牌的朋友介绍陶某认识一个微信名叫“小可爱”的人。“小可爱”教陶某下载密聊。之后陶某就在“红爵娱乐”群里赌博。
19.马某的证言,证实有人通过抖音联系马某,说有直播赌场百家乐的,还向马某推荐了微信名叫“小可爱”的人。“小可爱”教马某下载了密聊,还让马某在密聊里添加一个叫“总账房”的人。“总账房”就拉马某进了一个密聊群。之后,马某就开始在密聊群里赌博。从2022年1月至4月底,马某输了至少十来万元。
20.李某的证言,证实李某到蒲江找朋友玩,在一家茶楼里看见有几个人在用手机赌博。李某就问那几个人怎么玩的,其中一个人给李某介绍在群里可以下注境外的赌场,能玩百家乐。李某就下载了Mcall。李某下载好后,那人又给了李某一个二维码,让李某通过二维码加Mcall好友,让Mcall好友拉李某进群。李某就通过二维码加了一个Mcall好友,昵称是“总账房”。“总账房”加了李某后,给李某发了平安银行卡号,户名是罗若心。李某就向其中转账了2000元。李某充钱后,“总账房”就拉李某进群,群名是“卡卡湾1群P3台开工”。李某就根据群里面的提示进行押注。李某在茶楼玩了一会儿就输了500元。之后李某来蒲江玩,又往里面充了2000元。赌博期间,李某提现了500元,其余的输完了。2022年4月12日,李某又充了1000元,也输完了。
四、同案犯供述
21.同案犯曹鹏的供述,证实2021年11月,赵凯文联系曹鹏给曹鹏介绍工作。曹鹏到湖南省长沙市找到赵凯文后,赵凯文告诉曹鹏,有人有一个群,里面有人在网上玩牌,让曹鹏在网上看着就行。曹鹏同意了。赵凯文就安排曹鹏在长沙市长沙县××街道××华庭13栋3206房间住下,并教曹鹏怎么在电脑上操作。曹鹏干了一个月后,就回家过春节了。曹鹏回家后,赵凯文让曹鹏找人,曹鹏就介绍了鲁天翔。2022年5月13日,赵凯文回湖北老家,让曹鹏一起去,曹鹏就又开始一起做网络赌博的事。一起做网络赌博的还有赵凯文、鲁天翔和一名姓黄的胖子。赵凯文每个月给曹鹏发工资,赌博的客户的事情和租房子等也是赵凯文负责。鲁天翔和曹鹏就负责操作电脑,出了问题就告诉赵凯文。赵凯文联系的上级是一个姓黄的胖子,秃头,体型有点胖。期间,赵凯文一共给曹鹏发了18000元工资。
曹鹏辨认出网络赌博的地点,使用的电脑。
22.同案犯鲁天翔的供述,证实2022年4月左右,曹鹏联系鲁天翔给鲁天翔介绍工作。鲁天翔到湖南后,找到赵凯文。赵凯文告诉鲁天翔是做和网络赌博有关的工作。赵凯文带鲁天翔到长沙市长沙县××街道××华庭13栋3206房间住下,并教鲁天翔怎么在电脑上操作。一起搞网络赌博的还有赵凯文、曹鹏、一名较胖的男子、刘鑫。赵凯文说较胖的男子是老板。鲁天翔干了两三个月左右就被公安民警挡获了。赵凯文、曹鹏、较胖的男子也一起被公安机关抓获了。刘鑫在鲁天翔到了之后半个月就走了。期间,赵凯文给了鲁天翔8000元工资。
鲁天翔辨认出组织网络赌博的地点,使用的电脑。
五、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23.被告人黄生辉的供述。(1)被告人黄生辉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被讯问的供述,证实黄生辉在澳门认识“阿强”。2021年9月,“阿强”介绍黄生辉加入赌博群做管理,还给了黄生辉一个微信账号,账号为sh×××461,昵称为“小可爱”。黄生辉就用该微信与赌客联系。黄生辉还注册了两个Mcall账号,账号昵称一个为“搞钱”,另一个为“北斗泰山”。黄生辉的Mcall账号加入了“红爵娱乐”的两个Mcall群。黄生辉平时负责在微信上找人聊天。有想要赌博的,黄生辉就让他们下载Mcall软件并注册,然后将其拉入Mcall群里面进行赌博。“红爵娱乐”在菲律宾的卡卡湾赌场包了一个赌台,有一个代玩和庄家进行百家乐赌博,“红爵娱乐”可通过网络直播菲律宾赌场该赌台的视频,将视频发到Mcall群里。Mcall群里会有主持人,主持人先在群里面发开始下注的图片,群里的赌客就会下注,大概过80至90秒,主持人就会发一个停止下注的图片,并统计下注的情况发到群里,接着就直播赌场的赌博情况,群里面的赌客就会根据赌场的开牌结果来确认输赢。群里面有个财务负责上下分结算,还有每个群都有主持人。但黄生辉不清楚这些人是谁,只知道“卡卡湾2群”的主持人是赵凯文。赵凯文是黄生辉介绍到群里当主持人的。黄生辉介绍赵凯文和财务对接做主持人的事情,具体怎么对接的,黄生辉不清楚。黄生辉通过赌客赌博来进行获利,赌客每下注800元,客户就可以获得1积分,黄生辉按照客户的积分来进行提成,每个积分可以提成1元或1.5元不等。赌博群工作时间是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3点。每天下注金额是200万元左右,但群里有机器人。群里有些人是从早上开始就打到晚上,这种肯定是机器人。黄生辉从2021年9月参与后,总共收入二十万元的样子。黄生辉的手机里有部分属于他的赌客上下分的数据,但是不全,财务那里才有整个群的情况。黄生辉分到的钱赌博输完了。黄生辉和财务联系,财务就会从银行卡转钱给黄生辉,黄生辉用的是一张黄费用的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尾号为112。黄费用的支付宝也是黄生辉在使用。(2)被告人黄生辉当庭供述,证实被告人黄生辉当庭认罪,对其开设赌场的事实无异议。被告人黄生辉对违法所得有异议,认为其缴纳的200000元系其赌博的赌资,不是违法所得。
24.被告人赵凯文的供述,证实2021年11月左右,黄生辉让赵凯文跟着干活挣钱。赵凯文到湖南后,黄生辉告知其是搞网络赌博,并让赵凯文再找几个人一起干,每个月给赵凯文9000元左右。赵凯文就找到了曹鹏和鲁天翔。黄生辉就让赵凯文以赵凯文自己的名义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街道××华庭租房子。房子租好后,黄生辉拿来了两台台式电脑,让赵凯文布置在房间内。赵凯文注册了Mcall账号,用户名为“zkw1998”,昵称叫“小红”。赵凯文通过Mcall联系昵称叫“账房”的人,按照“账房”远程教的在电脑上操作网络赌博。赵凯文等人操作的网络赌博是通过直播菲律宾卡卡湾赌场的赌台来赌博,赌台上玩的是百家乐赌博。要赌博的人在Mcall的软件上投注,赵凯文等人看到后就按照赌客投注的情况填表格,然后导入赌博的系统里,等出结果。结果出来后,把结果截图发到Mcall群里。黄生辉通过微信和Mcall联系客户,黄生辉联系客户的微信昵称叫“小可爱”,Mcall昵称叫“北斗泰山”。网络赌博每天早上8点左右开始,直到第二天凌晨三四点结束。群里还有机器人下注带动赌客投注。赵凯文大概获利了23万元左右,这23万元里包含工资和房租等开销,其中给鲁天翔发了8000元,给曹鹏发了18000元。
被告人赵凯文辨认出黄生辉,网络赌博的地点,使用的电脑。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事实关联,能形成证据锁链,已经庭审质证并当庭认证,本院予以采信,并作为定案依据。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本院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作如下评析:
关于被告人黄生辉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问题。本院认为,1.被告人黄生辉在侦查机关的第一次供述,被告人赵凯文的供述,同案犯曹鹏、鲁天翔的供述,可以证实被告人黄生辉召集被告人赵凯文组织网络赌博,并提供赌博工具的情况。2.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银行卡交易记录、证人黄某的证言,可以证实被告人黄生辉多次收取赌博资金的情况。3.证人卜某、王某、陶某、马某、李某的证言、银行卡交易明细、聊天记录照片、电子数据,可以证实被告人黄生辉通过微信邀请他人进行网络赌博的事实。4.银行卡交易记录、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红爵娱乐网络赌场微信群上分统计表等证据,证实被告人黄生辉组织网络赌博,涉及赌资1024199元。上述指控证据能形成证据锁链,证实被告人黄生辉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他人开展赌博活动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黄生辉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于赌资的金额计算问题。公诉机关指控的赌资金额,仅是公安机关统计的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7月12日期间与微信群聊天记录相印证的部分参赌人员的上分金额,且有部分参赌人员的证言予以印证。该部分数额远较被告人黄生辉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开设赌场期间其同一银行账户流入的资金3827982元少,公诉机关已从有利于被告人黄生辉的角度进行了指控。对指控的该部分赌资金额,本院予以采信。
关于被告人黄生辉是否系从犯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的供述,同案犯曹鹏、鲁天翔的供述,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银行卡交易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黄生辉在开设赌场过程中,与澳门赌场人员联系后形成合意,组织、指挥人员参与并通过微信招揽赌客并收取赌资的事实。被告人黄生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关于被告人赵凯文是否系从犯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被告人赵凯文的供述,同案犯曹鹏、鲁天翔的供述、微信支付交易明细证明、银行卡交易记录等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赵凯文在共同犯罪中,接受被告人黄生辉招揽参与犯罪,领取固定工资,不是犯意发起人员,作案的地点亦由黄生辉指定,在作案过程中也仅在其中环节起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
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问题。本院认为,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的银行卡交易记录金额不能排除资金来源的合理怀疑,不宜将交易金额均认定为违法所得,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以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来认定各自违法所得200000元、230000元为宜。
本院认为,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赌资数额累计达人民币1024199元,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黄生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赵凯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黄生辉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赵凯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生辉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赵凯文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均可酌定从轻处罚。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生辉、赵凯文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关于被告人黄生辉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黄生辉当庭自愿认罪,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2.案涉赌资计算错误,被告人黄生辉缴纳的20万元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被告人黄生辉系从犯、社会危害性小,建议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赵凯文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赵凯文系初犯,系坦白,系从犯,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及时退回部分违法所得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2.案涉赌资计算有误,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涉案财物的处置。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黄生辉OPPO手机1部,被告人赵凯文紫色三星手机1部、电脑主机2台均系上述作案人员所有的作案工具,应当予以没收。被告人黄生辉退缴人民币200000元、赵凯文退缴的人民币50000元均系开设赌场的非法所得,应予没收。同案犯曹鹏退缴的人民币18000元,鲁天翔退缴的人民币8000元已经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本院予以确认。
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黄生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黄生辉被取保候审前被羁押三日折抵刑期三日。即自2023年2月16日起至2028年2月12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赵凯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赵凯文被取保候审前被羁押四日折抵刑期四日。即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4日止。罚金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赵凯文违法所得人民币154000元,上缴国库。
四、没收扣押在案的人民币250000元、电脑主机2台、紫色三星手机1部、OPPO手机1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王 燎

审 判 员  钟 珊

人民陪审员  邹晓亮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郭 永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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