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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王正、贺卡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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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11-11 12:14:04 | 阅读:190|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2)豫1221刑初132号

公诉机关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正,男,1997年9月29日出生,大专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及住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5月29日被渑池县公*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贺卡,男,1999年2月2日出生,专科文化程度,无业,户籍所在地及住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5月28日被渑池县公*局取保候审。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渑检刑诉〔2022〕8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正、贺卡犯开设赌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正、贺卡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1年10月14日,渑池县居民郭某到渑池县公*局检举揭发:2020年农历年前后,该在手机上观看“快手极速版”主播直播时,弹出“百胜棋牌”链接,下载“百胜棋牌”APP并安装,用手机号码注册,绑定中国银行卡在“百胜棋牌”APP上以斗地主、押大小的方式多次参与网络赌博,经渑池县公*局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监察大队对涉案网站及APP进行分析研判,该网站前台有http://0921212.com,https://0921313.com等多个由多种字母、数字及其组合的类型网址,网站提供棋牌游戏、捕鱼游戏等多种类型的赌博游戏,该网站支持PC电脑端、H5手机端以及支持IOS和Android全部移动设备登录游戏,该网站服务器使用IP为49.157.9.83(菲律宾马尼拉)。为了严厉打击涉“跨境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实现整体“断链破网”,净化社会网络环境,渑池县公*局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经查:
1.2019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正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其工友(身份不清)推荐的二维码下载了“百胜棋牌”APP进行网络赌博。该为获取更大利益,成为“百胜棋牌”的黄金代理,先后发展被告人贺卡等下线9人,从中赚取非法佣金23211.51元。
2.2020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贺卡为获取非法利益,经朋友王正推荐下载“百胜棋牌”APP参与网络赌博。该为获取更大利益,成为“百胜棋牌”APP的黄金代理,先后发展下线成员5人,从中获取非法佣金31482.53元。
2022年5月27日,贺卡经民警电话联系投案自首。2022年5月29日,贺卡配合公*机关通知王正投案自首。二人到案后,王正主动上缴违法所得23211元;贺卡到案后主动上缴违法所得31480元。
针对上述指控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提供了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案经过、百胜棋牌APP后台数据截图、破案报告、扣押决定书等书证;证人郭某的证言;被告人王正、贺卡的供述及辩解;讯问视频光盘等证据。指控认为,被告人王正、贺卡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线获取佣金,其行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正、贺卡均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正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建议判处被告人贺卡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指控的事实、证据相一致,被告人王正、贺卡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不持异议,且签具《认罪认罚具结书》,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正、贺卡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发展下线获取佣金,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贺卡经民警电话联系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贺卡配合公*机关通知王正投案自首,被告人贺卡又系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正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被告人在作案过程中系从犯,应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正、贺卡均能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庭审中均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理。二被告人均退出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正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二、被告人贺卡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以上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以上罚金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王正违法所得23211元;被告人贺卡违法所得31480元,均予以追缴,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渑池县公*局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员  张爱玲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崔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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