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案例分析】周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天天互娱代理)

1
回复
175
查看
[复制链接]

1489

主题

0

回帖

577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771
| 时间:2024-3-16 13:06:04 | 阅读:175|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4)鄂0804刑初35号

公诉机关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周某新,男,1986年2月21日出生于湖北省荆门市,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住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5月20日被荆门市公安x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2月22日被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以鄂荆掇检刑诉[2023]2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新犯开设赌场罪,于2024年2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2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丹、检察官助理朱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周某新在“天天互娱”赌博平台上担任代理、推广网络赌博,先后向七名微信玩家进行推广,并接受投注。其中,微信号为***37的玩家刘某甲共计向周某新转账57300元用于投注赌博,微信号为***ji的玩家袁某锋向周某新累计转账4698.40元用于投注赌博,微信号为***by的玩家吴某杰向周某新累计转账37940元用于投注赌博。周某新参与赌博平台内的利润分成,获利3000元。
2022年4月29日,民警电话通知周某新到白庙派出所接受调查,周某新于同日9时归案。2023年5月9日,周某新退清违法所得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新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新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诉机关提交了证人刘某甲、袁某锋、吴某杰、杨某的证言;被告人周某新的供述;支付宝交易流水;到案经过、户籍证明、扣押决定书、湖北省暂扣款物票据、无犯罪记录证明、调查评估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周某新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新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周某新在案发后经公安xx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周某新已退清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周某新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对所居住的社区亦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根据我国刑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对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某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预缴);
(被告人周某新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对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周某新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解 兵

人民陪审员 韩 敏

人民陪审员 谢春梅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 助理 龙佳女

书 记 员 王雅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0

回帖

99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95
发表于:2024-3-17 13:47:26
实力集团全新平台,空白市场,佣金最稳,待遇最优!
新代理扶持期佣金不止55%
另有最强新代理扶持政策,助力代理发展,具体详谈!
官方招商Telegram:@bdty010
QQ:14418561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