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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陈富军、陈晨等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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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3-7-30 09:51:25 | 阅读:215|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22)湘0903刑初850号

公诉机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富军,男,1973年9月25日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7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贺建军,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晨,男,1988年12月12日出生,大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6月12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7月13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姚海华,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文军,男,1992年8月22日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7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唐洁荷,湖南芙蓉(益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富华,男,1971年11月28日出生,高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7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文娟,湖南银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朱勇,男,1995年1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7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樊婷,湖南义剑(安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朱猛,男,1995年1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浙江省临海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7日被益阳市某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12月20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2023年3月3日经本院决定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益阳市看守所。
辩护人谭雨燕,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益赫检刑诉﹝2022﹞8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富军、陈晨、林文军、陈富华、朱勇、朱猛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于2023年2月23日以益赫检刑变诉﹝2023﹞8号变更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熊迪出庭支持公诉,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皇家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是位于缅甸小勐拉的一家赌场,该赌场设置一个主赌博网站(域名为WWW.HJ8828.com)、四个分赌博网站(域名分别为×××.com、www.hj918.com、www.hj168.com、www.hj1818.com)和线下赌场大厅,以“百家乐”、“龙虎斗”等赌博方式吸引赌客进行赌博,赌场设技术部、汇款部、现场部、码房等部门。至2016年7月案发止,仅365网站共发展代理119人,吸引赌客1431人,累计上分348850404分,比例为1元1分,其中赌客彭某、卢某、胡某均系益阳市人。赌场汇款部负责赌场内部资金周转,收取线下或网络赌客毒资后给付赌客筹码或报送点击部给赌客上分,使用多张银行卡将资金进行中转,结算后向赌客转账,部门内包括核查、出码、中转、打款、财务等岗位。被告人陈富军、林文军、陈晨、陈富华、朱勇、朱猛在汇款部工作。
被告人陈富军系赌场汇款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及招募人员,非法获利至少12000元。被告人林文军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在赌场汇款部负责与其他部门对接及中转赌资,填写银行卡转账信息,非法获利至少25000元。被告人陈富华于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在赌场汇款部负责核查及中转赌资工作,核对银行卡转账信息及转账,非法获利至少20000元。被告人陈晨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中转赌资工作,并提供六张银行卡给汇款部转账,非法获利至少52000元。被告人朱勇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出码工作,负责拿筹码给赌客,非法获利至少25000元。被告人朱猛于2016年4月至7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出码工作,负责核实赌客转账金额,非法获利至少10500余元。
2021年6月12日,被告人陈晨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52000元。2022年7月6日,被告人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主动投案,退缴涉案赌资700000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陈富军、陈晨、林文军、陈富华、朱勇、朱猛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六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在共同犯罪中,六被告人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以后均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均退缴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六被告人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
皇家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是位于缅甸小勐拉的一家赌场,该赌场设置一个主赌博网站(域名为WWW.HJ8828.com)、四个分赌博网站(域名分别为×××.com、www.hj918.com、www.hj168.com、www.hj1818.com)和线下赌场大厅,以“百家乐”、“龙虎斗”等赌博方式吸引赌客进行赌博,赌场设技术部、汇款部、现场部、码房等部门。至2016年7月案发止,分网站×××.com共发展代理119人,吸引赌客1431人,累计上分348850404分,比例为1元1分,其中赌客彭某、卢某、胡某均系益阳市人。赌场汇款部负责赌场内部资金周转,收取线下、线上赌客赌资后给付赌客筹码或报送点击部给赌客网络上分,使用多张银行卡中转赌场资金,赌客离开时结算转账,部门内包括核查、出码、中转、打款、财务等岗位。被告人陈富军、林文军、陈晨、陈富华、朱勇、朱猛在汇款部工作。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人陈富军系赌场汇款部负责人,负责管理及招募人员,非法获利至少12000元。
被告人林文军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在赌场汇款部负责与其他部门对接及中转赌资,填写银行卡转账信息,非法获利至少25000元。
被告人陈富华于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在赌场汇款部负责核查及中转赌资工作,核对银行卡转账信息及转账,非法获利至少20000元。
被告人陈晨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中转赌资工作,并提供六张银行卡给汇款部转账,非法获利至少52000元。
被告人朱勇于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出码工作,负责拿筹码给赌客,非法获利至少25000元。
被告人朱猛于2016年4月至7月在赌场汇款部从事出码工作,负责核实赌客转账金额,非法获利至少10500余元。
2021年6月12日,被告人陈晨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52000元。2022年7月6日,被告人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主动投案,退缴赌场留存的涉案赌资700000元。
以上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户籍信息,证明被告人身份情况。
2.到案经过,证明: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因开设赌场被益阳市某分局上网追逃,2022年2月,临海市政府劝返上述人员,经与高新分局协商,高新分局2022年3月撤销上述人员网上追逃,上述人员入境后由临海市某接回隔离,2022年7月6日,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到高新分局投案自首。陈晨因开设赌场被高新分局上网追逃,2021年5月21日向云南省勐海县某投案自首。
3.扣押决定书及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证明陈晨退缴违法所得52000元;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退缴赌场汇款部留存的涉案赌资700000元。
4.刑事判决书,证明同案人吴凯、马春林、鲁梅、樊超、胡舜林、吴招丽、王莉、彭攀的判决情况。
5.页面截图,证明皇家国际娱乐用户管理平台、赌博网站页面情况。
6.证人彭某、卢某、胡某、王某的证言,证明他们在×××.com等网站参与网络赌博的情况。
7.被告人林文军的供述,证明:他姐姐林文红和姐夫陈富军在缅甸,2015年7月皇家赌场招工作人员,他正式入职上班。皇家赌场有汇款部、码房、外联部、点击部、保安部、查账部等部门,分工管理很严格。他在汇款部负责中转工作,就是内部的资金周转。陈富华也是中转人员,他负责填写转账信息,陈富华负责核对后操作K宝打款。朱勇负责出码,朱猛负责打款,王莉负责财务也是他们这些最下面的人的主管,陈富军算是汇款部的牵头人。他工作了半年,每月4千多元,共计收入25000元左右。
8.被告人陈富军的供述,证明:他2015年10月到皇家赌场汇款部上班,他帮赌场招了几个浙江临海的老乡去上班,他是赌场汇款部成立的第一批员工。汇款部负责收取和支出赌场现场赌厅赌客和网络赌博赌客的赌资,赌客将赌资转到他们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刷卡到他们的POS机,他们拿相应的筹码给赌客,或者将数据报送点击部在赌博网站上给赌客上分,赌客离开时他们将赌资转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卡。汇款部刚成立有二十多人,分两班,有他、胡舜林、吴招丽、洪道卫、朱猛、朱勇、陈晨、王莉、林文军等人。他每月工资5000元,但一直没有发放,后来直接抵扣了超市12000元租金。某机关扣押的70万元是赌场收的赌资,赌场出了事他们一起商量利用银行卡中转的机会截留了70万元赌资来赔偿他们的损失,这次投案前他们主动上缴某机关。
9.被告人陈富华的供述,证明:2016年2月他从云南偷渡到缅甸,在皇家赌场工作到7月。汇款部有二十多个人,牵头人是陈富军,是陈富军联系了他们过去上班的。胡舜林和朱勇负责出码,吴招丽是汇款部派驻点击部查账,洪道卫、朱猛负责打款,陈晨、林文军负责中转,王莉负责财务,他负责核对银行卡信息后操作K宝。他每月工资5000元,大概拿了2万元工资。
10.被告人朱勇的供述,证明:2015年10月他亲戚陈晨介绍他去缅甸皇家赌场工作,他坐摩托车偷渡到那边。他工作了半年,负责出码,收入25000元左右。
11.被告人朱猛的供述,证明:2016年4月他哥朱勇介绍他去缅甸皇家赌场工作,他就偷渡去了。陈富军在汇款部做牵头工作。他干了三个月拿了10500元的样子。
12.被告人陈晨的供述,证明:他2015年8月到缅甸,11月开始到皇家酒店汇款部工作。他表嫂林文红联系他去缅甸,陈富军安排私家车载他到云南,然后安排一辆摩托车偷渡去的缅甸,后来陈富军还叫了朱勇、朱猛、陈富华、洪道卫等人过去了。他在汇款部做打款后负责中转,上了八个月班,拿了52000元的样子,工资都是现金发放的。他提供了父母的六张银行卡给汇款部转账。
13.同案人吴凯的供述,证明:皇家赌场及×××.com赌博网站的运营情况。他在点击部工作,他们用的银行账号都是从汇款部出来的,林文军提供过一些银行卡给他们使用,林文军在汇款部那边是负责人,汇款部的老总叫“陈总”。
14.同案人鲁梅的供述,证明:她在皇家赌场公司是总经理助理,跟着楚总负责线上平台。汇款部负责人是陈总,她手机里有一个汇款部QQ号,标注的是林文军。汇款部是独立的,是皇家赌场公司承包出去,是陈总承包的。
15.同案人马春林、彭攀的供述,证明皇家赌场及×××.com赌博网站的运营情况。
16.同案人樊超的供述,证明:他在赌场财务部工作,给赌客返款由汇款部负责,他们财务部的芳芳和汇款部的林文军进行对接核实。
17.同案人陈方明的供述,证明:2015年11月他和朋友到缅甸皇家赌场赌博,陈富军是赌场汇款部负责人,王莉是汇款部管理人员,“三门”是陈富军手下负责网络赌博的管理人员,林文军、胡舜林、吴招丽是汇款部工作人员,王洪兵是王莉的情人,林文军和林文红是姐弟。他将自己三张银行卡给王莉用于转账。
18.同案人胡舜林的供述,证明:朋友林文军介绍他们到缅甸上班,一个叫“三门”的人安排他们坐摩托车偷渡到缅甸,在汇款部上班。汇款部有三十多个人,陈富军是负责人;王莉跟陈富军汇报工作,是财务负责人,负责发员工工资,核查账户资金是否出错。林文军要他办几张银行卡带回汇款部用于转账。
19.同案人王莉的供述,证明:陈富军是汇款部的负责人,还是赌场的经纪人,招揽大陆赌客来赌场参赌,汇款部每月的工资是她从林文红手里拿的,每次十一二万的样子,林文军、陈富华、陈晨、洪道卫是每月8000元,其他人每月5000元。2016年8月,陈富军通知他们不要上班了,后来听说陈富军的亲戚都跟着陈富军到维加斯赌场上班去了。
20.同案人陈雷的供述,证明:他帮赌博公司取款,帮王莉的老公陈灵取了上千万,陈灵告诉他是王莉和别人在缅甸开赌场赚的钱,从2016年2月开始取钱一直到6月。
21.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com赌博网站发展代理119人,吸引赌客1431人,累计上分348850404分,比例为1元1分。
22.辨认笔录,证明六被告人彼此辨认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富军、陈晨、林文军、陈富华、朱勇、朱猛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富军、陈晨、林文军、陈富华、朱勇、朱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其中被告人陈富军所起的所用较大。六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六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六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前,据此,依照修正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富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被告人陈晨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被告人林文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四、被告人陈富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五、被告人朱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六、被告人朱猛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告人陈富军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被告人陈晨先前羁押三十二日,仍需执行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被告人林文军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3月2日止;被告人陈富华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3月2日止;被告人朱勇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4年3月2日止;被告人朱猛的刑期自2023年3月3日起至2023年11月2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陈晨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五万二千元,被告人陈富军、陈富华、林文军、朱猛、朱勇退缴涉案赌资人民币七十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八、追缴被告人陈富军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林文军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陈富华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朱勇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朱猛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零五百元,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审 判 长  李 芳

人民陪审员  汤月娥

人民陪审员  符玉纯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法官 助理  李 鹏

书 记 员  符 丽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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