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案例分析】郭某、梁某等开设赌场二审刑事裁定书(澳门新葡京、澳门威尼斯人、澳门银河网赌代理)

0
回复
97
查看
[复制链接]

683

主题

0

回帖

249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2491
| 时间:2024-8-4 10:25:32 | 阅读:97|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3)湘31刑终212号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郭迎,男,1990年4月1日出生,高中文化,河南省获嘉县人,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22年12月11日被泸溪县公*局刑事拘留;2023年1月18日,泸溪县公*局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3年4月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2023年6月8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逮捕。现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
辩护人田园,河南滕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梁晓龙,男,1993年3月1日出生,高中文化,河南省濮阳县人,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12月1日被泸溪县公*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
辩护人唐繁,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张萌,女,1992年12月18日出生,高中文化,江苏省东海县人,无业,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2022年12月11日被泸溪县公*局刑事拘留,在隔离体检过程中发现怀有身孕,同年12月13日被泸溪县公*局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3年4月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3年9月6日作出(2023)湘3122刑初50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郭迎、梁晓龙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1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彭程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郭迎及辩护人田园,上诉人梁晓龙及其辩护人唐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恒利集团”经营地位于菲律宾,是以建立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进行赌博的犯罪组织,其下设“澳门威尼斯人”、“澳门银河”、“BET365”等赌博平台,该平台可以实现人民币与游戏币的兑换,提供类似百家乐、老虎机、体育博彩、地下六合彩等具有赌博性质的游戏种类,通过线上、线下推广的方式吸引大量中国公民参与赌博从中获利。经湖南铭远会计事务所审计,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05个,冻结涉案资金263.00527万元。
2016年4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先后到恒利集团工作,负责“澳门银河”、“BET365”、“澳门威尼斯人”等赌博平台的运营及管理。期间,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分别非法获利55万元、40万元、22万元。
2022年12月1日,被告人梁晓龙在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100弄舒锦酒店公寓楼下被抓获归案;2022年12月11日,被告人郭迎在河南省获嘉县健康大道川派饭店门口被抓获归案;2022年12月11日,被告人张萌在江苏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堂小学东侧壹佰分超市内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梁晓龙、郭迎、张萌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被告人郭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55万元,被告人张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2万元。
在泸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梁晓龙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公诉机关重新对被告人梁晓龙量刑进行了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
上述事实有如下经原审庭审举证、质证并查证属实的证据证明:
1、接报案登记表、接报案回执、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证明案件线索来源及刑事立案时间等。
2、户籍信息,证明被告人郭迎出生于1990年4月1日,被告人梁晓龙出生于1993年3月1日,被告人张萌出生于1992年12月18日。
3、到案经过,证明2022年12月1日,被告人梁晓龙在上海市闵行区顾戴路3100弄舒锦酒店公寓楼下被抓获归案;2022年12月11日,被告人郭迎在河南省获嘉县健康大道川派饭店门口被抓获归案;2022年12月11日,被告人张萌在江苏省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堂小学东侧壹佰分超市内被抓获归案。经讯问,被告人梁晓龙、郭迎、张萌对其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出入境记录等,证明2016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23日,被告人梁晓龙先后6次往返菲律宾与中国。2017年4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被告人张萌先后5次往返菲律宾与中国。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1月20日,被告人郭迎先后10次往返菲律宾与中国。
5、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及缴款凭证,证明2023年1月18日,被告人郭迎主动向泸溪县公*局退缴违法所得20万元;2023年4月3日,被告人郭迎主动向泸溪县公*局退缴违法所得10万元;2023年4月24日,被告人郭迎主动向泸溪县人民检察院退缴违法所得25万元。2022年12月15日,被告人张萌主动向泸溪县公*局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2023年4月3日,被告人张萌主动向泸溪县公*局退缴违法所得6万元;2023年4月24日,被告人张萌主动向泸溪县人民检察院退缴违法所得13万元。2023年6月7日,被告人梁晓龙家属代为向本院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6、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及被冻结银行账户明细等,证明冻结涉案银行账户数量、金额等。
7、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及被告人梁晓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证明被告人梁晓龙部分非法获利情况。
8、情况说明,证明泸溪县公*局在办理2022.8.10开设赌场案过程中,依法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05个,根据告知责任要求,对被冻结的105个银行账户卡开人邮寄告知函,告知其被冻结事由及冻结金额,要求限期说明原因。
9、证人邓维、杨建飞、黄林的证言,证明2022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期间,杨建飞、邓维、黄林进入一个名叫“威尼斯人娱乐场”的赌博网站平台上进行赌博,该平台网址为https://27755.com,该赌博网站开设有棋牌、体育竞技、时时彩等赌博游戏,在该赌博网站平台内可按照人民币1:1的比例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0、证人董璞的证言,证明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期间,董璞进入一个名叫“澳门金沙”的赌博网站平台,以玩“糖果派对”游戏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并且证明,董璞自愿向泸溪县公*局退缴其涉赌违法资金1.5万元。
11、证人戎炜的证言,证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戎炜到一个叫“澳门威尼斯人”的赌博网站平台以猜足球比分、胜负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2、证人黄强的证言,证明2020年下半年,黄强到一个赌博网站平台以买黄金、石油涨跌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3、证人何银生的证言,证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何银生进入一个名叫“新葡京”的赌博网站平台上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开设有赛车类和棋牌类等赌博游戏,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4、证人詹永建的证言,证明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詹永建进入一个名叫“威尼斯人”的赌博网站平台上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开设有棋牌类、六合彩等赌博游戏,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5、证人刘建辉的证言,证明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刘建辉进入一个赌博网站平台以购买六合彩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6、证人刘波的证言,证明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刘波进入一个赌博网站平台上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7、证人刘小东的证言,证明2022年下半年,刘小东进入一个名叫“B体育”的赌博网站平台,以玩百家乐的方式进行赌博,该赌博网站平台可以进行充值和提现的事实。
18、证人倪龙云的证言,证明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305220800********)是倪龙云以其个人名义办理的,后倪龙云将该卡交由他人使用,该银行卡内的所有交易不是倪龙云操作的事实。
19、证人李*强的证言,证明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284800289********)是他人以李*强个人名义办理的,该银行卡内的所有交易不是李*强操作的事实。
20、证人符洪浩的证言,证明符洪浩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62284814646********)是其用于做生意和网上交易比特币的账户,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事实。
21、证人蔡再柏的证言,证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4月7日期间,蔡再柏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62321118300********)收到的五笔转账共计15万元,是其与菲律宾客户做医疗器械收到的货款的事实。
22、被告人郭迎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辨认笔录,证明2016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郭迎经中介介绍到菲律宾“恒利集团”工作。恒利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网络赌博的公司,其名下有“澳门银河”、“澳门威尼斯人”、“BET365”等多个赌博网站盘口,内设彩票、棋牌、体育、真人视讯等赌博方式,赌博网站可以实现人民币和游戏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兑换,公司吸引中国境内公民参与网络赌博。郭迎先后在“澳门银河”和“BET365”赌博网站盘口担任客服、财务小组组长及副主管。郭迎在恒利集团工作期间,非法获利55万元。并且经辨认人郭迎辨认指出梁晓龙和张萌。
23、被告人梁晓龙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辨认笔录,证明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梁晓龙经中介介绍到菲律宾“恒利集团”工作。恒利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网络赌博的公司,其名下有“澳门银河”、“澳门威尼斯人”、“BET365”等多个赌博网站盘口,梁晓龙一直在“澳门银河”赌博网站盘口担任客服,后面升任客服组小组长。恒利集团下设的赌博网站盘口有真人视讯、体育博彩、彩票押注、棋牌游戏等赌博方式,赌博网站可以实现人民币和游戏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兑换,公司吸引中国境内公民参与网络赌博。梁晓龙在恒利集团工作期间,非法获利40万元。经辨认人梁晓龙辨认指出郭迎和张萌。
24、被告人张萌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辨认笔录,证明2017年4月至2020年9月期间,张萌经中介介绍到菲律宾“恒利集团”工作。恒利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网络赌博的公司,其名下有“澳门银河”、“澳门威尼斯人”、“澳门新葡京”等多个赌博网站盘口,张萌一直在“澳门银河”赌博网站盘口担任客服,后面升任客服组的代理负责人。恒利集团下设的赌博网站盘口有真人视讯、体育博彩、彩票押注、棋牌游戏等赌博方式,赌博网站可以实现人民币和游戏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兑换,公司吸引中国境内公民参与网络赌博。张萌在恒利集团工作期间,非法获利22万元。经辨认人张萌辨认指出郭迎和梁晓龙。
25、湖南铭远会计事务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05个,冻结资金2630527.29元(冻结赌场控制账户26个,冻结资金合计601234.25元;冻结赌场相关账户79个)。
经统计,79个赌场相关账户与赌场控制账户流入流出资金合计92396456.47元,79个赌场相关账户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合计7195182元,收支总计99591638.47元,与79个赌场相关账户被冻结资金相比,多97562819.94元。
26、远程勘验工作记录一,证明www.27755.com网站域名IP为34.150.95.67,IP地址位于中国香港,网站经营地位于菲律宾马尼拉,公司运营IP地址:23.8.159.255(菲律宾马尼拉)。该网站提供各种可以抽分下注的电子娱乐游戏和相应APP下载。该网站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网站平台提供的充值方式进行充值,充值比例:现实人民币对网站虚拟游戏币比例为1:1。该网站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提现通道,将用户的游戏币按照与现实人民币1:1的比例进行兑换提款。
27、远程勘验工作记录二,证明“澳门威尼斯人”、“开元棋牌”、“威尼斯人娱乐场”、“澳门银河”等赌博网站隶属于“恒利集团”,并且共用一个名为“K频道”网站进行宣传。
28、江苏省健康手册,证明被告人张萌已经怀孕。
原判认为,被告人梁晓龙、郭迎、张萌明知他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仍受雇参与其日常管理运营,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分别非法获利55万元、40万元、22万元,情节严重,三人行为触犯了经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张萌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郭迎、梁晓龙、张萌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且被告人郭迎、张萌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梁晓龙部分退缴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减轻处罚且适用缓刑,对被告人郭迎、梁晓龙适用减轻处罚。据此判决:一、被告人郭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二、被告人梁晓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张萌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四、被告人郭迎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十五万元(已退缴)、被告人梁晓龙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十万元(已退缴二万元)、被告人张萌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二万元(已退缴),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五、本案涉案账户金额26个(实际控制账户),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账户具体信息详见附表;其他涉案账户由泸溪县公*局依法予以处置。
上诉人郭迎上诉及其辩护人辩称,一审法院未予认定郭迎认罪认罚情节,不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存在错误,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
上诉人梁晓龙上诉及其辩护人辩称,上诉人梁晓龙具有坦白、从犯、认罪认罚、初犯等量刑情节,一审法院没有充分考虑,量刑过重,对其可适用缓刑。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基本适当,建议维持原判。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郭迎、梁晓龙、原审被告人张萌明知他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仍受雇参与其日常管理运营,三人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郭迎违法所得五十五万元、梁晓龙违法所得四十万元,张萌违法所得二十二万元,情节严重。郭迎、梁晓龙、张萌明知恒利集团建立的“澳门银河”、“BET365”、“澳门威尼斯人”等平台系赌博平台,仍为其运营和管理,系共同犯罪,三人未实际参与赌博平台的建立和赌博人员的组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上诉人郭迎、梁晓龙、原审被告人张萌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上诉人郭迎、梁晓龙、原审被告人张萌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一审法院在建议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后认为郭迎、梁晓龙、张萌不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不当;郭迎、张萌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梁晓龙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上诉人郭迎、梁晓龙上诉及其辩护人辩称,一审法院未予认定郭迎、梁晓龙认罪认罚情节,不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存在错误,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经查,在一审阶段郭迎、梁晓龙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在庭审阶段再次表明其认罪认罚,一审法院在书面建议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后,提高了量刑,并就此认为郭迎、梁晓龙不具备认罪认罚情节不当。但上诉人郭迎、梁晓龙在赌博网站工作时间长达数年时间,郭迎担任财务小组长、副主管,梁晓龙担任小组长等职务,郭迎违法所得55万元、梁晓龙违法所得40万元,情节严重,根据二人犯罪时间较长的实际以及所任职务对赌博网站平台的运营所起的作用,虽系从犯,但在量刑时不宜对二人减轻处罚幅度过大,也不宜适用缓刑。该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曾 瑞

审 判 员  杨向路

审 判 员  唐 斌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法官助理  李 根

书 记 员  张钧铭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