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案例分析】马华鹏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迪拜)

0
回复
174
查看
[复制链接]

937

主题

0

回帖

322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223
| 时间:2024-1-3 12:28:37 | 阅读:174|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浙1004刑初337号
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华鹏,曾用名马二林,男,1989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住江苏省灌南县。2021年2月2日因本案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3月2日经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
辩护人冯静,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刑诉(2021)20224号起诉书、台路检刑变诉(2021)20008变更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马华鹏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于2021年9月28日变更起诉。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章元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华鹏及其辩护人冯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3月初至今,罗艳花(“阿姨”)(刑拘在逃)(另案处理)等人在迪拜等地,采用抢红包“牛牛”的赌博方式在微信上开设赌场,招揽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等地的赌客(蒋某1)和拉手(鲍利平)等人参与赌博或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
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马华鹏与马华东、马芳芳、马云、嵇国正、陈超平、戴莹、王建文、尹强等人(均另案处理)组成“随和”团队,为罗艳花等人所开设的“纵横四海”、“珠光宝气”、“绝代双骄”(现天剑双骄)等赌场充当“托”,而为赌场提升人气、增加赌场庄家赢率、增加赌场收益等提供帮助。期间,马华鹏本人非法获利13万元,另持有赌场赌资3万元。
2021年2月1日,被告人马华鹏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马华鹏于2021年9月11日退赃1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华鹏与他人结伙组成“托”团,为他人实施的开设赌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马华鹏具有从犯、主动投案、退赃等情节,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十三万元,并对作案工具手机一部及退赃款予以没收。
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马华鹏的供述、同案犯戴莹、马芳芳、尹强、陈超平、嵇国正、王建文、马华东、马云、鲍利平、程慧敏、朱志明的供述、证人蒋某1、蒋某2、辛某、谢某的证言、辨认笔录、电子物证检查工作记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支付宝、银行交易流水、电子数据、户籍证明、归案经过、情况说明等证据予以证实。
被告人马华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马华鹏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系从犯,且系初犯,主动投案,退缴赃款,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华鹏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马华鹏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主动投案,当庭认罪,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马华鹏认罪认罚,依法均予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及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马华鹏系从犯,初犯,主动投案,退缴赃款,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但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意见,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本院不予采纳。综合考虑被告人马华鹏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经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马华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2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罚金限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马华鹏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三万元及赌资三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被告人马华鹏已扣押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金艺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代书记员    李怡君
附件:
本案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经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