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农村赌博,必须严打!

0
回复
70
查看
[复制链接]

1489

主题

0

回帖

577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771
| 时间:2024-2-15 09:11:50 | 阅读:70| 显示全部楼层
又到一年一度回村时间,农村各地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有抬头现象。农村赌博,严重影响农村治安稳定和社会风气,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因为赌博输光所有家产卖房卖地的情形。赌博也是伴生于地下高利贷、吸毒、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的温床。

nimg.ws.126.jpg

重点打击对象为:

1、赌场开设者、聚众赌博组织者、赌博庄家和以赌为业人员。

2、为赌博违法犯罪提供场地和服务,并牟取利益人员。

3、利用农村集市聚众赌博的为首组织者。

4、暴力护赌、追逼赌债等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为赌博提供高利贷人员。

5、过往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赌博数额巨大、暴力护赌、暴力追讨赌债和为赌场提供高利贷在刑法追诉期内的赌博犯罪嫌疑人。

6、过往和现行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保护伞的乡镇干部、公安、司法、综治等工作人员和其他干部。

相关涉及赌博违法犯罪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

公通字〔2008〕36号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都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