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穿上“网络”马甲,赌博依旧“刑”!

0
回复
61
查看
[复制链接]

937

主题

0

回帖

322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3223
| 时间:2023-11-8 16:49:59 | 阅读:61| 显示全部楼层

常言道:“十赌九输”,可偏偏有人幻想自己是“天选之子”,执迷不悟,参与网络赌博,殊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7.png


近日,歙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赌博犯罪案件,林某通过微信群购买六合彩赌博,其好友汪某某得知后,两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共同商量决定,为他人提供投注购买六合彩的渠道,从中赚取赔率差。


检察机关认为,林某、汪某某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渠道,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赌博罪。我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二人均获刑。

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赌博与网络结合衍化形成了新型的赌博形式——网络赌博,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开设赌场或参与赌博都是违法行为。

“赌”网恢恢,“输”而不漏。你以为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赢钱?当心!你可能已经“入局”了,所谓的蝇头小利可能让你血本无归。赌博本就是一个盖着“一夜暴富”草皮的陷阱,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甚至可能危害社会秩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