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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一男子以“赚差价”的名义诈骗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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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5-16 13:10:23 | 阅读:65|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师宗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接到林某报警,称其被人以抵押借款的方式诈骗80余万元,请民警调查处理。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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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3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在师宗做租车生意“赚差价”的名义,先后从曲靖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将18辆轿车租赁到师宗。然而他并未进行转租,而是以曲靖租车公司员工的身份编造“受车主委托需抵押借款”的理由,先后将17辆车抵押给林某等人,借款80余万元,其中1辆车直接以4万元的价格变卖。正当张某认为事情办得“天衣无缝”时,曲靖汽车租赁公司察觉不对劲,经公司核实后,林某等人才发现自己被骗。目前,18辆车已全部追回,张某涉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汽车租赁公司应加强审核。办理车辆租赁业务时,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审核承租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信用及用车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财产情况证明及担保等,以降低租车风险。

交易参与者应提高警惕。由于租车人不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对租赁车辆没有处分权,因此抵押租赁车辆是无效的。在二手车交易、抵押等经济活动中,应认真核实抵押物,并对于二手车辆一定要详细查验车辆的相关证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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