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案例分析】池长化、温灵贞等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皇庭棋牌)

1
回复
167
查看
[复制链接]

1489

主题

0

回帖

5771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5771
| 时间:2024-2-24 08:06:32 | 阅读:167|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4)浙0326刑初116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池长化,男,1978年7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务工,户籍地平阳县,现租住平阳县水头镇金山路百乐巷5号。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5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4年2月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温灵贞,女,1989年3月21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户籍地平阳县,现住平阳县。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5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4年2月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周立鹤,男,1988年3月21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汉族,中专文化,个体户,户籍地平阳县,现住平阳县。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抓获,次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5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4年2月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被告人林承济,男,1994年7月1日出生于浙江省平阳县,汉族,大专文化,务工,户籍地平阳县。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4月11日归案,次日被取保候审,同年9月15日被继续取保候审,2024年2月2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静,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温平检刑诉(2023)97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犯开设赌场罪,于2024年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陈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及辩护人王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以来,施德波、施德选等人在柬埔寨、帕劳等地,招募人员成立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境外网络赌博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组织、引导中国境内公民在其设立的“皇庭棋牌”“超飞棋牌”“553娱乐”“万利游戏”等网络赌博平台上进行赌博,组织人员开展技术运维、推广运营、后勤保障、财务支持等各方面的工作,共同支撑该犯罪集团跨境网络赌博业务。经查,该跨境网络赌博平台的赌资流水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发展会员7万人以上。具体分述如下:
   
1.被告人池长化于2019年2月入职推广网络赌博APP,2019年6月底离职,非法获利人民币17000元。
   
2.被告人温灵贞于2019年3月底入职推广网络赌博APP,2019年9月离职,非法获利人民币14000元。
   
3.被告人周立鹤于2019年3月底入职推广网络赌博APP,2019年9月离职,非法获利人民币18000元。
   
4.被告人林承济于2019年5月入职推广网络赌博APP,2019年7月离职,非法获利人民币6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林承济于2023年4月11日向平阳县公安局主动投案。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已分别向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0元、14000元、18000元、6000元。
   
公诉机关提交了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及同案人员林伟、黄方顺、王永楷、廖洪勇、黄文锵、王大北、施明奎、庄仁健、周象坤的供述,证人刘某、张某、梁某、吉某合、叶建龙、谢渊的证言,手机4部,检查笔录,辨认笔录,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电子证物检查工作记录,银行交易明细,扣押决定书及扣押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调取证据清单,出入境记录,赌博平台后台照片,刑事判决书,户籍信息,抓获经过,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证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具有从犯等量刑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且已退出违法所得,建议判处被告人池长化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建议判处被告人温灵贞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建议判处被告人周立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建议判处被告人林承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林承济系初犯、偶犯,参与开设赌场时间短,犯罪后能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已退出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要求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本院认为,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参与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案应适用修正前的法律。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中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林承济犯罪后能自首,均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均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及辩护人据此要求对被告人林承济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均予以采纳。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据此,依照经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池长化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温灵贞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周立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四、被告人林承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上述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被告人池长化、温灵贞、周立鹤、林承济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    谢作概
   
二○二四年二月六日
   
代书记员    林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0

回帖

99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95
发表于:2024-2-24 11:51:26

实力集团全新平台,空白市场,佣金最稳,待遇最优!
新代理扶持期佣金不止55%
另有最强新代理扶持政策,助力代理发展,具体详谈!
官方招商Telegram:@bdty010
QQ:14418561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