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代 发表于 2024-5-15 13:12:52

【狮城洗钱案】同意6亿资产被充公 王水明认罪监13个月6周

30亿新元(约104亿令吉)洗钱案被告王水明认罪后,被判入狱一年一个月6周,约1亿8000万新元(约6亿2748万9000令吉)的被起获资产被充公。



据《联合早报》报道,土耳其籍被告王水明(43岁)共面对22项控状,包括18项伪造文件和四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是洗钱案10名被告中控状最多一人,他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承审法官莎米拉诗里巴蒂下判时说,王水明涉及洗钱的金额约为240万新元(约836万6520令吉),所犯的罪行影响新加坡的经济和金融系统,因此刑罚必须起阻吓作用。

其他被纳入考量的控状也显示他持续使用伪造文件,来避免洗钱罪行被发现。

另外,王水明连续18次在录口供时撒谎,之后改口说资金来源是赌博所赢和在菲律宾的房地产投资所得,但这一说辞并未得到证实。

王水明被起获的资产价值超过1亿9900万元,包括房产、轿车和现金等。来自德尊律师事务所的黄庆健律师求情时说,王水明同意其中约1亿8000万元的资产在案件下判后被充公。

考量到王水明选择认罪,并缴交近九成的被起获资产,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一年一个月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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